10.3969/j.issn.1004-8456.2000.04.013
一起违法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案例分析
@@ 1 案例简介1999年2月4日,盐城市嘉乐超市员工王××以个人名义私自推销给盐城市市政公司一批冷冻小包装食品,该公司作为春节福利分给职工.这批冷冻小包装食品为大肠、猪肚、猪心、猪舌各525袋,每袋1 kg,共计2 100 kg,全部进自丁××个人承包的盐城市××食品经营部.进一步调查核实,猪肚、猪心、猪舌由盐城市××肉联厂加工制售,并出售给丁××,丁××又转售予王××,2月4日王××直接从盐城市××肉联厂发货至盐城市市政公司.大肠为盐城市肉联厂生产,生产日期是1997年12月,保质期限1年,1999年1月因已超过保质期而作为动物饲料处理给李××(出具的发票上注明只允许作饲料用途).李××与丁××是合伙经营人,买回后存放于自家冰柜中,后以盐城市××食品经营部名义将大肠作为正常食品出售给王××,王××于2月4日从李××自家冰柜中,直接提货售给盐城市市政公司(王××和盐城市市政公司均不知道大肠是作为饲料处理的).上述所有食品经营过程均未索取检验合格证,经查王××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违法、销售、变质、小包装食品、盐城市、肉联厂、市政、大肠、饲料用途、经营部、保质期限、卫生许可证、猪心、猪肚、生产日期、冷冻、经营活动、经营过程、动物饲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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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5;D920.5(营养卫生、食品卫生)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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