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价值治理及其制度效能
凝聚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目前,对地方政府行为动因的既有解释,以"利益—权力"的技术分析代替了对制度的价值研究,无法有效说明地方政府的超经济行为逻辑,难以揭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治理绩效背后的深层机理和治理体系中的制度伦理.在组织结构上,党政结构中的地方政府、国家行政内的地方行政、中心工作下的价值评价导向,为地方政府的价值治理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制度依托.引入历史维度可以发现,地方政府的价值治理任务经历了从"团结目标"到"利益目标",并迈向"综合目标"的渐变过程.地方政府增长激励是价值目标引领的结果,它将在目标调适中实现优化和转型.面对瞬息万变的风险治理格局,地方政府不仅亟须科学技术赋能,更需进一步优化价值动员机制,从提升组织内聚力出发,在价值目标吸纳、价值治理运作和价值协调反馈等方面加快实现制度升级,实现价值、制度、技术三个层面的治理能力提升.随着"综合目标"的不断丰富,地方政府将随之调适价值目标内涵,在价值吸纳和整合中提升价值体系的社会适应性,从而进一步集聚起价值治理的强大力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价值治理、组织结构、制度伦理、制度化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7VHJ006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5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