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辨体的文艺融通与史论重构
诗词曲辨体的格律、歌唱与曲调等标准,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歌诗的构成要素、形态特征与文体观念.“曲-词-诗”由艺到文、由俗到雅的文体推尊,“诗-词-曲”由文到艺、由简到繁的文体进化,遮蔽了更为丰富多样的文艺景观.我们应当根据诗词曲同源这一基本历史事实打通诗词曲之间的文体区隔,反思文本生成的历史,重视诗词曲的综合艺术特征,将它们视为歌诗的不同艺术形态与历史形态,辩证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并由此重新思考戏曲、小说等文体的发生与特征.借助歌辞、艺术的研究视角,可以在整体性和长时段视域中促进相关史论命题的重释和文体谱系的重构.
诗、词、曲、文体打通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2页
15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