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劳动力市场与中国劳动关系转型——基于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和田野资料
基于2006-2010年珠三角地区农民工问卷调查数据和近年的田野调查资料,发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促进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期限的长期化,使得企业愿意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加员工保险和福利投入,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最终建立起一套将农民工纳入其中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制度;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和策略也得到不断发展.虽然《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工集体维权倾向,但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又可以缓解劳资之间的紧张,员工维权更加理性、审慎,为劳资之间从对抗迈向合作共赢提供了基础.《劳动合同法》加快并强化了中国劳动关系的“个体化”发展趋势.从“刚性”的法律制度和“柔性”的内部管理两个渠道保护劳工权益,有助降低大规模集体性劳资纠纷发生的风险,建立相对和谐的制度化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劳动关系、内部劳动力市场
F249.11;D630.3;F062.331.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华东理工大学社会风险治理决策支持系统设计与应用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5页
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