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社会基础理论的当代发展
在传统认识中, 国际法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基础可概括为国际社会, 其揭示出国家间关系中冲突与合作并存、利益的一致与矛盾并存的特征.晚近以来, 国际共同体一词在国家实践和学术话语中大量运用, 不少学者认为, 国家间关系的发展表明国际社会向一个全球性国际共同体转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反映了中国对国际法社会基础的重新认识, 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入全球治理,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体的学说, 关注人类整体和个体, 突出国际社会的终极问题, 强调国际社会差异性和依存性的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反映了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出现、国际法对其正当性追问的回应以及国际法的等级化体系化发展趋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具有重要价值, 有助于促进对中国与世界关系的认知, 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和话语能力, 推动中国所主张的国际关系法治化.
国际法、社会基础、国际社会、国际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D820;D602;F114.4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JJD820011
2018-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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