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与体之辩”到“体与理之辩”——中国古典哲学思想范式之嬗变历程
随着“形”到“形而上”的演化,先秦哲学确立的“形”范式遂逐渐转换为“体”范式.魏晋之际,新形名家再度崛起,高扬“形(名)”.作为对此的回应,其他思想家则分别从儒家、道家立场出发,以“体”来拨正“形”.王弼将“形”与“体”划分为两个层次,“形”为实存之“然”,“体”为“所以然”,从而使“形”彻底被贬抑,“形体之辩”最终自觉确立起“体”范式的主导地位.宋儒一方面以“未尝无”、“见在底”与“合当底”统一来诠释与规定“体”,继续推进相应思考;另一方面,将“理”提升至“所以然”与“所当然”的统一,进而以“理”规定“体”.作为“所当然”的“体”被用于摹写“人”,但不能用来描述“物”,“体”的描述功能被挤压而受限.由此,“理”压倒“体”而被确立为新的思想范式.从“形与体之辩”到“体与理之辩”,“形”、“体”、“理”三范式的自觉嬗变,呈现了中国古典哲学思想脉络的完整性与系统性.
形、体、理、形与体之辩、体与理之辩
B254;G641;I206.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道德发展智库阶段性成果
2017-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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