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意识形态
在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保障社会自治和个人权利的时代背景下,对当代中国既有的法律意识形态进行创新成为历史必然.通过梳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主要价值观和思考方式,从中提炼出关于秩序正统性的若干种最基本的理论主张:自然法和社会契约、文化传统或民族精神、社群主义性质的公共哲学以及科学的历史唯物论,并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现代法治精神存在内在矛盾.某种具有政府、市场、社会三元结构的国家观应该成为未来中国的法律意识形态,公正程序则构成整合的制度基础.
法律意识形态、解释性转换、价值三分法、公正程序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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