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本与“阶级—垄断地租”——哈维对资本主义都市化的制度分析
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尤其是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之后,厘定了自己的地租理论.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殖价值的形式”.①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有如下特点.首先,它基本上是一个农业地租的理论.虽然马克思也曾涉及城市地租,但未能提出一个完整的、真正独立的城市地租理论.其次,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以当时英国农业部门特有的阶级关系为前提,即存在着由土地所有者、产业资本家(租地农场主)和农业雇佣工人组成的“三位一体”社会结构.第三,土地所有权被视为前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遗留与同化,与此相应,地租也往往被视为资本积累的消极障碍.第四,地租的形成要以产业资本循环为前提,在农业中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构成了地租的直接来源.第五,在《资本论》体系中,地租理论是生产价格理论在农业中的应用,与生产价格理论相比,地租理论仅仅是一个附属的理论,在资本运动的一般规律中并不占据核心地位.
金融资本、垄断地租、资本主义、都市化、度分析
F038.1;TU984;F830
2014-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