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政治发展比较研究的理论性发现
基于对亚洲地区日本、韩国、印尼、泰国、新加坡、伊朗、越南、菲律宾、印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政治发展状况为期5年的考察和调研,可以发现,政体结构、权力结构和利益结构是构成政治体系的基本结构,其中政体结构对权力结构具有规制作用,利益结构对权力结构具有建构作用.亚洲政治发展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兴社会集团是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其获取政治参与和政治权力的努力导致政治体系的变化.而相对于美国政治发展中权力与权利的双重开放,亚洲国家普遍采取了保障民众权利与集中国家权力的“对冲”发展策略,以防止权力开放导致的社会政治冲突,旨在发挥推动工业化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生产性激励”效应.“快亚洲”与“慢亚洲”的差异表明,传统社会结构限制了国民的平等权利,且易于形成垄断性的分利集团,因此成功实现工业化的国家传统社会结构的瓦解程度较高.权力集中程度较高的政体更倾向于优先推进社会理想目标的实现,更适合于发展中国家;而权力分散程度较高的政体更顾及民众的现实利益诉求,更适合于发达国家.
亚洲政治、权力结构、政治体系、新兴社会集团
2014-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6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