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础变迁与民法双重体系建构
民法体系分为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内在体系的价值取向导引外在体系,而外在体系的各个要素--概念、规范与制度构成内在体系的载体.随着社会基础的变迁,现代民法内在体系形成了意思自治、保护弱者、信赖保护与自己责任的基本原则,并渗透到外在体系的概念、规范与制度中.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结合中国社会基础,重视民法双重体系的建构.通过定位民法中的"人",梳理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在物权法与债法中的体现,检讨中国民法各个具体部门法的瑕疵,以此推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民法内在体系、民法外在体系、社会变迁
C91(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ZD031
2011-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