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社会:一个分析框架
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政府承担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责任.中国政府以国家干预、政府主导为特征的农业农村政策,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都已取得较大进展.但现有农业政策在提高农业生产率方面的限度却日益显现.有鉴于此,急需构建一个政府调控和引导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的分析框架,在其中,政府需要界分与市场、农村社会组织之间的行为边界,在充分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尊重农村社会自主管理的基础上,体现政府职能的"兜底"特征;而且,政府在构建市场/社会运行的基本制度、匡正和补充市场/社会失灵、培育市场/社会主体等职能中需要进行逻辑先后排序.应用这一新的分析框架,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调控和引导,就需要基于农业市场化取向,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以政府为主体,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重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统筹城乡发展、政府、市场、社会
F3(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8&ZD020
2010-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8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