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形忘意: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
东方人的法典情结由来已久,自李唐以后形成的”唐律情结”绵亘至近代,逐渐演变成对引入的西式法典的崇奉,乃至在日、韩、中等东亚国家形成了本文所称的”民法典情结”.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究其实质不过是为名所累,求其形而忘其意.本文以唐律情结的由来及近代以降日、韩两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民法典情结为参照背景,针对当今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相近问题展开分析,认为民事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造就出一种本诸公平精神、顺乎国情民生、有效捍卫私权、切实促进公益的民事法律秩序,而非追求法典自身的完美.纵然得意忘形,亦未为不可.
法典情结、民法、东亚、现代化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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