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21.01.005
脑震荡后综合征伤残评定研究进展
由于症状表现的主观性以及当前客观检查方法所能提供证据的匮乏,加之赔偿伴生的症状伪装和夸大等问题,脑震荡后综合征患者的伤残评定鉴定意见一致性不高.在人体损伤赔偿纠纷中,脑震荡后综合征患者的伤残评定成为法医精神病鉴定的争议点和难题.通过对脑震荡及相关术语变化、脑震荡后综合征的发生率、症状表现及诊断标准、脑震荡后综合征客观评价技术以及伤残评定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综述,以期提高对脑震荡、脑震荡后综合征的认识,提高鉴定意见的一致性.
法医精神病学、脑震荡后综合征、轻型创伤性脑损伤、精神伤残、评定
DF795.3(诉讼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央科研院所公益专项基金资助项目;上海市"科教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2021-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3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