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3.06.006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研制的基本思路
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研究和制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思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包括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基本结构、主要内容以及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重点介绍了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即充分体现标准的法律性和适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客观性和实用性以及符合性和关联性.简要介绍了标准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即损伤程度的分级以颅脑、脊髓、头面、颈、胸、腹、盆、脊柱、四肢、体表等解剖部位,并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为序罗列出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损伤程度鉴定的具体条款,并以附录的形式规定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评定技术和方法.并对标准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如伤病关系、医疗干预、内源性疾病、多部位同性质损伤等处理原则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于法医临床鉴定人及有关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学习和理解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伤病关系、医疗干预、内源性疾病
DF795.4(诉讼法)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3DZ2271500
2014-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