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0.04.009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条件评估标准(草案)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规范司法鉴定执业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专业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条件.
司法鉴定机构、条件、评估标准、草案、Institutions、Appraisa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业能力、执业管理、管理问题、相适应、总则、项目、活动、规章、规范、法规、保障
DF794(诉讼法)
司法部2008年度法治理论与法学研究课题08SFB4006
201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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