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08.z1.004
关于法院委托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的思考
自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转变,由参与鉴定转变为对外委托鉴定.本文以陕西省为例,介绍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医疗纠纷鉴定的情况.对鉴定结论的采信、医疗事故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同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探讨如何恰当地行使委托权,以及如何启动司法鉴定等.
医疗纠纷、委托、医学鉴定、司法鉴定
DF795.4(诉讼法)
200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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