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2072.2004.03.008

略论鉴定结论的合理定位--以民事诉讼为背景的分析

引用
证据不仅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同时还具有主观性、"党派性",两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它们包含着冲突但又呈现出内在的张力.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同样兼具客观性与"党派性".强调鉴定结论的"党派性"并非否定或淡化它应具备的客观性,恰恰相反,承认"党派性"是为了保障它的客观性.

鉴定结论、客观性、"党派性

DF8(司法制度)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7-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司法鉴定

1671-2072

31-1863/N

2004,(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