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23.02.009
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践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单位相继制定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近年来,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推进"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和工作推进中的"瓶颈"堵点.为找准问题成因,创新思路举措,破解难题堵点,市司法局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市监狱局、市戒毒局等10个基层单位,组织市司法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基层监所召开3场座谈会,与50余名领导干部和一线干警面对面交流,对2000余名干警开展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积极探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路径.
实践与思考、干预司法、严格执行
D918;D262.3;K249
202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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