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22.05.026
福建三明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生态文明城市是一个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络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是资源节约利用、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发展持续的人类居住区,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福建省三明市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以生态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监督同步推进,成为全省唯一实现年度水环境质量排名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进入全国333个地级以上城市前三十名"双榜单"的地市,5个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展现了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生动画卷,为老区苏区山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振兴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三明实践"范式.
法治体系建设、实践与探索、生态文明法治、福建三明
D922.6;G71;S791.248
202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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