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22.02.019
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初探 ——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为视角
2021年8月20日,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体现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供给,该法第17条规定:"国家鼓励和规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志愿者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为落实该条规定,司法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部门规章.《办法》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与要求,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原则、范围,志愿者的条件、权利义务、管理责任以及激励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开展,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突出意义.
2022-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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