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21.07.021
监狱在押罪犯律师辩护全覆盖:基础、内容与展望
律师会见权是辩护权的重要内容.《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但《监狱法》对于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没有展开.司法部2017年11月27日发布实施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以下简称2017年《律师会见规定》)规定:律师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会见在押罪犯.这是第一次通过规章的形式明确确定了监狱在押罪犯有会见律师的权利.2018年12月27日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扩大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指出: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8个省(直辖市)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延长试点期限,并将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笔者认为,《扩大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为监狱在押罪犯享受更多更充分的律师辩护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依据.
2021-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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