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20.01.010
关于修订《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调研报告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程.2009年1月,经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实施10年来,对规范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条例》修订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后,天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研工作.一是整理研究地方性法规,包括《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19件;二是查阅文献资料,包括《依法治国背景下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路径研究》《落实普法责任构建”大普法”格局》等15篇;三是组织各区、部委办局普法部门召开多个座谈会,并邀请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市委党校、天津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法学专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研究论证《条例》修订重点及可操作性;四是实地走访西青区中北镇中北斜村、津南区咸水沽镇赵北村、武清区白古屯镇东马房村、蓟州区下营镇常州村、滨海新区开发区时尚广场社区、南开区学府街南大西南二社区等地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方向、拓宽思路.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条例》立法修订调研报告如下.
2020-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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