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9.10.013
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以行政争议为审理裁决对象,并非完全平行的两套救济机制,而是存在十分密切的衔接关系.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之意义在于将二者视为行政救济机制的整体,以对二者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各自的优势,合理配置行政救济资源,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内,降低和减少信访数量,减轻基层维稳压力.2014年修订《行政诉讼法》时,学界呼吁同时启动《行政复议法》修改,将两部法律视为一个整体统筹安排行政救济制度,可惜未能实现.新《行政诉讼法》通过后,如何在新法建构的诉讼制度框架内,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是修改《行政复议法》面临的新问题.
2019-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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