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9.10.006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对策——以河南省为例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它与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共同构成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机构体系,是基层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乡村依法治理、基层法治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职责,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为基层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的法治窗口,是司法行政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牢记使命、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司法所建设得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事关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2019-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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