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8.08.011
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探索与思考——以浙江省瑞安市为例
一、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飞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中后期一直沿用“法制宣传教育”,自《决定》审议通过后,“法治宣传教育”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这标志着普法工作将加快从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律信仰迈进,它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这折射出我国法治建设理念的飞跃、内涵的丰富和领域的拓展,是我国普法史上的一次新飞跃.
2018-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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