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7.03.013
浅谈我国公证执业责任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特别是信息化的加速推进,各行各业面临的执业责任风险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执业责任风险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新的标准.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执业责任保障制度是应对新时期执业责任风险的重要举措,需要围绕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科学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执业责任保障的政策规范和体制机制.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执业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以保障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较强公益性和正外部性.从国际实践经验看,执业责任保险也是国家进行风险管理和辅助社会管理过程中应用范围最广、最为有效的工具之一.公证执业责任保险是指公证机构在依法履行公证职务时,因工作过错给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公证赔偿责任的,在属于公证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保险人对公证机构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①.
公证机构、执业责任、保障制度、责任保险、责任风险、风险管理、赔偿责任、出发点和落脚点、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利害关系人、政策规范、正外部性、应用范围、依法履行、体制机制、赔偿金额、科学设计、经济条件、健全完善
D92;F40
2017-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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