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7.01.018
关于流动人口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的实践与思考——以北京市昌平区为例
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实施以后,社区服刑人员由原来的在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改为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虽然北京市在居住地认定上附加了一定的条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的情况日趋加剧,相应的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的流动人口社区服刑人员也随之日益增多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流动人口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强、人户分离多、临时观念强、家庭不稳定多,给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教育帮扶带来诸多困难和挑战.现以北京市昌平区为例,对流动人口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研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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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TU9
201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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