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329X.2017.01.014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践与探索

引用
一、引言江苏省泰州市对律师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优势地位的认识由来已久.自2001年开始,泰州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即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①.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的”泰州模式”和”泰州经验”得到了司法部、江苏省委的肯定和推广②.泰州市通过律师坐堂接访、律师参与信访联席会议制、随同党政干部下访等系列制度的实施③,实现了民间资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相互衔接与互补.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调处信访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筑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实践证明,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所特有的”专业性””独立性”等天然优势为社会所认知④.律师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对有效解决”信访不信法”,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实行”诉访分离”起着关键作用.

律师介入、参与化、代理、信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泰州市、独立第三方、信访工作、群众合法权益、江苏省、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优势地位、行政资源、信访接待、天然优势、司法资源、社会稳定、社会矛盾、民间资源

DF7;D6

201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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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29X

11-4102/D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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