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7.01.012
社会力量激发司法行政工作活力的苏州实践
统筹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参与是推进政社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延伸和补充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实践.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中,注重理顺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全面探索各类社会主体有效参与矛盾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的机制、模式和途径,积极构建司法行政主导、社会力量多元参与、政社良性互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本文以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和实践为例,为推动社会力量更广泛且规范地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活力、苏州市、行政工作、政府职能转变、理念和方式、政社分开、政府公共、行政主导、实践、社会主体、社会治理、人群管理、矛盾化解、良性互动、积极构建、工作格局、服务供给、法律服务、有效参
D92;DF8
201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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