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6.12.022
美国取消律师资格制度管窥
律师职业是一个受到高度规制的职业,在规制中,职业道德规则是一个重要的规制工具.律师要想保有其执业执照,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则.未能遵守这些职业道德规则,将可能招致各种形式的惩戒.在美国,对律师的惩戒中最严重的就是取消律师资格(disbarment).被取消律师资格这种公开惩戒,意味着被取消律师资格者不能再对外宣示他们是律师,不得再从事法律执业活动.根据美国律师协会的统计, 2011年,美国有1,046名律师被取消律师资格,约占127万名执业律师的0.08%①.2014年,美国有733名律师被取消律师资格,不含加利福尼亚州被最高法院取消律师资格的171名律师②.佛罗里达州2011至2016年律师总人数在10万人左右,这5年期间共有331名律师被取消律师资格,其中含永久取消律师资格者89名③.被取消律师资格的人员中,不乏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美国一些律师出身的著名政治人物,也与取消律师资格这一最为严重的惩戒措施有染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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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D9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律师法实施问题研究"和2016年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重点研究课题"律师管理体制比较研究"成果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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