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6.11.007
责任清单路径下的浙江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浙江省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委书记夏宝龙强调,要以责任清单抓普法,打造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随后,以“省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6〕46号,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首个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省份。作为一项创新性探索,这项制度如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亟待理论跟进。本文在深入阐述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对浙江省责任清单文本进行实证解析,并就落实责任清单制度提出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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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G41
2017-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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