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6.09.009
关于新形势下提升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思考
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这标志着我国社会建设从“管理”正式转向“治理”。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等方面作出了系列制度性安排,为司法行政参与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社会治理和司法行政职能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如何适应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从社会治理的新角度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是一项需要不断探索研究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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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4;DF8
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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