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6.02.023
关于完善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的思考
我国社区矫正从试点到全面推进已十余年,其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还在探索中。就机构设置而言,从机构的性质、名称、职能、定位、编制和人员配备,以及机构的上下级关系等,均无全国或一地统一的定制。实际的情形是:各省(市、区)、地(市)、县(市、区)“百花齐放”,“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呈现出各种不同的机构设置模式。就人员培训而言,尽管它不要求像社区矫正机构设置那样有一个权威的统一制式,但从培训的规划、形式、内容,到培训的方式、重点,培训的主体与对象,培训效果、资质的测试与认定等,均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探讨,更缺乏一个顶层设计的框架,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加之工作人员和培训对象流动性大,每年培训都有相当大比例的“新生”。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延续下去,待到规范时,不仅会造成巨大的浪费,而且会极大地遗误工作。
区矫正、机构设置模式、人员培训、上下级关系、统一制式、人员配备、培训效果、培训对象、工作人员、顶层设计、流动性、资质、职能、误工、试点、权威、名称、框架、规划、规范
D92;TB9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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