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哲:公民的宪法意识是宪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践证明,近年来宪法在实施中活力日增。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而是要在实践中发挥威力彰显活力。所谓宪法实施,就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也可以说是把文本上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让静态宪法变为“活”宪法的过程。宪法并非高高在上,不接地气,宪法是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同时宪法的规定又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贯彻落实。因此,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都是宪法实施的表现。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宪法的实施效果日渐凸显。完善宪法监督,宪法权威因此愈发彰显。随着宪法意识的提升,老百姓又进一步关心:谁来监督宪法的执行?如何确保法制的统一和完备?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宪法监督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实施监督的。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全国人大法工委增设“备案审查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正是其重要工作内容。同时,今年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包括公民个人,都可以书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某部法规审查的建议,并要求向社会公开审查情况。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源泉在民众心里,公民的宪法意识才是宪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希望宪法日的热度能够持续高涨,在法治成为全民信仰的基础上,最终建成成熟的法治社会。
公民、宪法意识、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实践、依法治国、信仰的基础、规范性文件、宪法权威、宪法规范、宪法规定、现实政治、事业组织、实施效果、生命、社会团体、社会生活
D92;DF2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