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5.12.008
强化普法责任制的三种责任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普法领导责任和宣传、文化、教育部门以及人民团体普法职能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普法宣传社会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是亟待深入研究并及时作出回应的一个重大课题.要建立普法责任体系,强化三种责任,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形成普法工作的强大合力,努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普法宣传、责任制、普法工作、工作格局、资源有效整合、宣传教育工作、重大课题、职能责任、责任主体、责任体系、四中全会、人民团体、领导责任、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国家机关、各级党委、实效性、执法、政府
K24;F71
2016-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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