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广角
江必新:法治具有鲜明的政治性<br>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观体现在: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第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中国法治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第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从人民利益出发启动的一项系统工程。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
言论、特色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法治建设、依靠人民群众、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当家作主、群众合法权益、指导思想、正义问题、有序推进、系统工程、首创精神、社会生活、人民利益、群众意愿
D61;K02
2015-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