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5.06.009
健全完善北京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司法部2014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了重要安排。北京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在实践探索基础上,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律师协会协同、律师村居结对、广大群众受益”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推送到社会治理的前沿。
健全完善、北京市、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服务体系、体系建设、四中全会、律师协会、公共、司法部、八届三中全会、资源优势、政府主导、依法维护、试点工作、实践探索、社会治理、民生领域、基本思路、合法权益、广大群众
F27;D26
2015-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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