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4.12.004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行政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明确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目标和任务,抓住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突出了保障公正司法的重点。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体制的核心,司法行政机关担负重要的司法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理顺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职责划分,进一步规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之间的关系,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优化、司法行政机关、职权配置、司法职权、依法治国、司法体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权、侦查权、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审判权、检察权、中共中央、职责划分、运行机制、体制机制、体制改革
DF8;D92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