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4.10.014
法律解释权背后的公证受理标准改革
一、由合法性标准带来的思考
根据《公证法》对公证的定义,其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作为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法律对公民行为合法性的界定或者容忍边界是法无明文禁止则可为,而非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
法律解释权、公证机构、合法性、文书、公民行为、法律意义、法律行为、法定程序、自然人、人行为、公证法、标准带、组织、重审、证明、民事、活动、法人、边界
DF2;DF0
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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