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4.06.013
关于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路径思考
一、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的发展及现状自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至今的十几年来,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走过了积极推进、初见成效、陷入徘徊的几个阶段.《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实施后,全国不少省份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特别是京津沪直辖市和江浙、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很快取得了成效.但是,由于受到地方改革政策不配套、某些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僵化、地方经济欠发达等因素影响,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逐步进入了徘徊期,在不少地区,已经改为事业单位并落实了绩效工资的公证机构蓬勃发展;一些改为事业单位但并没有落实绩效工资,特别是连基本的法人自主权都没有落实(公证处花一分钱也需要司法局长批准)的公证机构陷入业务萎缩、人才流失、人员老化的境地;而那些尚未改制的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目睹了表面是“自收自支”,实质上是“自收不自支”的公证处的艰难处境,更不愿意继续改革,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由此陷入徘徊期.
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改革、司法行政、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自收自支、因素影响、业务萎缩、行政体制、人才流失、继续改革、机关管理、改革政策、自主权、直辖市、一分钱、司法部
D92;DF8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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