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4.06.011
关于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探索与路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和现实选择.2011年以来,江西省奉新县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群众由“信访不信法”转变为“信法不上访”,走出了一条依法维稳的新路子.2013年,全县化解各类矛盾332件,成功率达97%,实现了群体性事件、群众性械斗为“零”,赴京集体访、赴京重复非正常访、赴省集体非正常访“三无”的目标,城乡呈现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得到省委书记强卫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广.
法律顾问制度、实践探索、非正常、八届三中全会、群体性事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式、有效路径、群众性、矛盾化解、集体访、基层社会、安定有序、现代化、切入点、江西省、法治化、成功率、转变
F27;D92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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