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3.07.005
十八大视野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思考
十八大报告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十八大报告这一论述直接肯定了开展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探索和做法,为人民调解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近十年来浙江开展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做法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符合专业性纠纷化解规律,是一条科学的人民调解发展之路和社会管理创新之路,这就是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最直接最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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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4;D91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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