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3.01.022
法国法律援助制度概述与启示
2012年5月,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干部赴法培训团赴法国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团成员听取了法国对外培训交流促进会、法国司法部法律信息和权益及司法援助和受害者援助办公室、巴黎律师公会负责人和专家关于法国司法体制及法律援助历史与现状的介绍,访问并听取了法国最高法院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保护人机构、国家消费研究院、巴黎劳资纠纷调解和仲裁法院、国家困难人群住房高级委员会、法国就业局、巴黎法律信息和权益援助委员会、巴黎移民协会、凡尔赛大审法院、巴黎20区警察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巴黎13区法律咨询站、图卢兹上诉法院司法援助办公室、波尔多大审法院司法援助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法官、检察官(法国法院和检察院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在各级法院内,检察官不是司法人员,而是行使行政权的公务员,检察官和法官都是法庭的组成人员)、非职业法官、调解人、律师的授课,相互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培训团成员多方面、多角度系统了解了法国法律援助制度及其最新发展、法律援助组织、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经济困难审查以及与法律援助密切相联的法律帮助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借鉴其有益做法,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法国、法律援助制度、大审法院、司法援助、办公室、巴黎、培训、检察官、法律信息、委员会、司法部、轻微刑事案件、检察院、负责人、职业法官、最新发展、最高法院、组成人员、仲裁法院、消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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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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