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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提高司法权威离不开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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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权威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司法的权威。一个权威的存在离不开四个要素:一是司法进行终局的裁决。二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这可分为五个层次:独立于行政权,两者是并行的;审级独立,下级法院与上级法院各是独立的审级;法官独立,每一个法官都需要经过人大的任命,独立的权利能力就是法官行使审判权的基础;判断独立,司法的本质就是判断,审判权始终是判断权;

司法权威、徐显明、法官独立、人民法院、审级独立、审判权、法律权威、独立行使

D926(中国法律)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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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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