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10.08.024
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践与思考
@@ 深圳市宝安区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两院、两部的规定>),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在公安侦查阶段为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总结该区从公安侦查阶段起就能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实践经验,对促进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侦查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服务、实践与思考、Stage、Investigation、刑事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公安部、现实意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司法部、被告人、总结、经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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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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