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9.11.023
我国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初探(上)——以北京地区律师事务所为蓝本
@@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4425家律师事务所,101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有28家,51~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149家,31~50人以上的所471家,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13777家.截至2009年7月,我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319人.数据表明,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到了律师业的百分之九十五.然而,在过往的十年当中,律师界受到一些误导,把规模化视为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方向,盲目地追求所的规模,律师事务所的评优标准、评先标准都把专职律师的人数、藏书多少册、办公面积多大、具备多少台电脑作为评优的条件,对中小型所的发展缺乏正确的指引,违背律师行业发展规律.在成熟的发达国家里,中小所是律师业的主力军,律师协会很注重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指引,美国律师协会网站专门将个人执业者和小型所(solo & small firm)作为独立的内容,从如何设立、如何管理等各方面加以指引.目前我国一些律师协会已经着手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关注和鼓励发展中小律师事务所.本文旨在通过数据分析、调查问卷分析,发现并梳理中小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探索律师业内在的发展规律,开办中小所内在动因和优势,构建一种适合中小所生存和发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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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G42
教育部课题《〈律师法〉实施若干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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