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29X.2009.04.029
德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简述
@@ 一、德国不动产登记的理论及法律依据
德国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是物权行为理论.根据该理论,物权变动行为和引起物权变动的债权行为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无论民事主体因何种原因进行物权变动,他们关于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均为独立法律行为,其效力和结果与原因行为没有关联,即使原因行为无效或被撤销不能导致物的履行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
德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原因行为、物权变动、物权行为理论、法律行为、债权行为、意思表示、行为无效、物权制度、民事主体、履行行为、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当然无效、撤销、效力、结果、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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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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