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治城市创建话动
@@ 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最近,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开幕式致辞时强调,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市、县(区)域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发展观、依法治理、城市、依法治国、小康社会、普法规划、基本方略、全面建设、法治县、法治化管理、重要载体、治理工作、社会主义、区域经济、基本工作、和谐社会、高层论坛、创建活动、张苏军、司法部
D92;R19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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