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329X.2007.07.015

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基本要求——公信和效率

引用
@@ 登记审查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采用不同的登记审查标准,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效率以及登记错误的责任承担有重要的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的主要区别在于:登记官员是否有权对不动产物权的原因关系即不动产物权变动行为进行审查.登记官员有权对不动产物权的原因关系进行审查的,为实质审查,反之则为形式审查.

不动产、登记审查、效率、动产物权、原因关系、形式审查、物权登记制度、实质审查、责任承担、物权变动、审查制度、审查标准、官员、动产登记、登记错误、公信力、行为

D9(法律)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2-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司法

1009-329X

11-4102/D

2007,(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