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329X.2006.07.013

罪犯教育社会化实践拓展

引用
@@ 监狱对罪犯所实施的各项管理和矫正措施,包括监管、教育和劳动三大方面,都从不同角度、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教育"的目的和意义,旨在转变其犯罪思想和行为恶习,养成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方式,教授其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培养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为此,监狱工作不仅具有广义的"罪犯教育"意义,也终极指向服务于社会的目的.考虑到本文的研究难以涵盖刑罚执行的各个领域,这里关于"罪犯教育"的分析和论述也主要定位于监狱对服刑罪犯所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即与监管改造、劳动改造并行的,作为三大改造手段之一的教育改造.

罪犯教育、教育社会化、监狱工作、终极指向、行为方式、刑罚执行、文化知识、犯罪思想、生活技能、社会道德、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矫正措施、监管改造、技术教育、改造手段、法律规范、组织、转变、养成

D9(法律)

2006-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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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

1009-329X

11-4102/D

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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